湖南炎汝高速“10.06.20”暴雨、洪水案(定损金额804万)

时间:2019-02-13

2010年6月19日,湖南省炎陵县全县境内降特大暴雨,导致炎汝高速已开工33个标段中,有29个分别提出索赔,索赔金额合计8826万余元。损失项目涵盖临时工程道路(便道、便桥)、路基(高边坡塌方)、桥梁(桩基)、隧道(洞口边仰坡塌方、洞身冒顶),涉及专业面广;特别是临时工程损失大,而临时工程没有严格规范要求,施工记录不完善,基本没有计量资料,因此要求公估人的现场经验非常之高。

通过对保险协议、工程图纸、施工记录、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资料的仔细审核,我们剔除了不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损失;同时,利用图纸、设计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概算,核实各标段基本均有临时道路不足额投保。经与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共同核算、确认,对临时道路以不足额比例分摊理算。最终我公司定损金额为804万元。


本案能如此低定损金额而迅速、全部结案,说明我公司公估人员精通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,使各方能公正结案。